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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外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26      浏览:10

关于面向校外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公告

 

因本校部分考生放弃入学资格,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现面向校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学位授予门类

招生计划

办学地点

限制报考专业

知识产权

2年

法学

10人

旗山校区

法学

二、招生对象

1.2024、202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以来从未就业或升学的学生(不含专升本)。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4.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8月5日,请考生登录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http://lqcx.fjut.edu.cn/atis/enroll/0)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下载打印并签字后扫描上传);

2)近半年免冠彩色证件照(清晰原图,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两面);

4)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出具的本科成绩单(含GPA);

6)未就业未升学承诺书(附件2)。

3.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不予审核。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形式

非本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考核(附件3),论文提交时间截至8月5日上午12:00止。

五、其他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收费标准、报到与培养等参照《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咨询电话:0591-22863181

招办邮箱:zsb@fjut.edu.cn

招办主页:https://join.fjut.edu.cn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附件2:未就业未升学承诺书.doc附件3: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知识产权专业招生考核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