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给学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2025年继续在部分专业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
1.2025年福建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目前尚未就业或升学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4.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得与本科毕业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请考生登录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http://lqcx.fjut.edu.cn/atis/enroll/0)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下载打印并签字后扫描上传);
(2)近半年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提供的照片应真实表达学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大小不超过1M);
(3)身份证(正反两面)。
3.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不予审核。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选拔与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比较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择优补录。
五、收费标准
学费:法学专业5460元/人•学年。
住宿费(含空调)标准:四人间1300元/生•学年,六人间(旗山校区)970元/生•学年、六人间(鼓山校区)870元/生•学年,八人间650元/生•学年。
六、报到与培养
1.凡被录取的考生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3.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获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年限,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
七、其他说明
1、福建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举报监督电话:0591-22863301。
2.本简章具体解释工作由福建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如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咨询电话:0591-22863181
招办邮箱:zsb@f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