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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07-31      浏览:10

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福建理工大学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乡贤名士陈璧、林纾、陈宝琛等创办的“苍霞精舍”,被誉为福建省“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重点大学,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9月,学校获批审核增列且需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学制

办学校区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四年

旗山校区

2

土木工程

理工类

四年

3

智能建造

理工类

四年

4

建筑学

文理兼招

五年

5

城乡规划

文理兼招

五年

6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文理兼招

四年

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四年

8

会计学

文理兼招

四年

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四年

10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四年

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四年

鼓山校区

12

数字经济

理工类

四年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

2.申请方式: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发送至学校招生办电子邮箱zsb@fjut.edu.cn,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单独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命名。

1.《入学申请表》(附件1)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证件照片

五、考核及录取

1.将安排线上或线下考试,含笔试(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内容和要求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生学生入学考试文科/理科考试大纲》第3版)、面试、专业考试。

2.学校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寄送《录取通知书》。合格的名单将保送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六、入学及复查

1.新生报到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七、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台湾学生与同专业的祖国大陆学生同住,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5460元/人•学年。

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650元至1300元收取,4-8人/间。

八、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九、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奖学金类别

台湾学生在学期间可以申请以下奖助学金:

(一)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二)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三)台湾新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以上奖助学金以当年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du.cn

联系电话:招生办0591-22863181(兼传真)

招生办邮箱:zsb@fjut.edu.cn

学校台港澳办公室电话:0591-22863030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join.fjut.edu.cn

本简章由福建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简章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入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