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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贵校奖学金如何设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 国家奖学金:学校对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为 4000 /人,政府奖学金金额为 3000 /人。

(2)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用于鼓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 23%。特等奖学金: 1500元/人·学期;一等奖学金: 9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 50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 300元/人·学期。

(3) 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科技、学科竞赛、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情况评定。一等奖: 500/人;二等奖: 300/人;三等奖: 200/人。

(4) 贷学金: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贷学金手续。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

(5)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政府助学奖学金( 100150/人·月)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 社会助学奖学金:设立“华夏地产”、“春华秋实”等社会助学奖学金,资助金额为 1000/人·学年。

(7) 特殊贡献奖学金:为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学校认为应该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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